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19-07-01 16:19点击量:0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嘉财〔2016〕31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

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调整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嘉财〔2016〕2号)的有关规定,本区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我们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制定了《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各街镇、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参照本通知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嘉定区财政局门户网站(ww.jdqczj. gov.cn),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

(新培训)嘉定区机关培训费办法(发文稿)新.doc

(新差旅住宿)嘉定区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最新.xls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6年5月10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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