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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区级特殊学分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嘉定一中更新时间:2019-10-18 12:55点击量:0

各位老师

根据嘉定区“十三五”教师培训文件汇编要求,现组织区级特殊学分第二次申请工作,“十三五”估计学分不满,需要申请学分的教师请填写“十三五”教师培训特殊学分申请表(见附件)。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8日。

具体要求:

1、申请培训时间范围: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完成的培训内容。

2、汇总表(电子稿)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稿)教师发展部

相关材料

1)区外培训、出国进修  培训成绩证明复印件

2)区级以上教学评比    获奖证书复印件

3)教师培训教材编写    编写教材的封面和承担部分目录复印件

4)区级以上课研究    课题立项证明复印件和结题证明复印件

5区级以上论文发表    论文封面、目录、内容复印件

6)自主学习 

1、实践探索类--实践探索总结3000字以上

2、理论研习类--至少研读两本教学相关书籍和读书心得3000字以上

此项十三五期间每位教师申报学分不超过4分。

 

注:高一层次学历抵扣本次不申报。

 

 

上海市嘉定一中教师发展部

201910月18日

十三五教师培训特殊学分第二次申请(姓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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