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嘉定一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08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制定2008年上海市嘉定一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招生项目与人数
严格按照嘉定区教育局、嘉定区体育局规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如下:

性质
招生项目
招生人数
市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
田径
8
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射击
3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08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在校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的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特殊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录取办法
结合运动成绩和文化测试统筹衡量。
(一)运动成绩:
根据区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考评小组进行统一测试后认定的相应成绩和所属档次,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拟招收体育特长生名单。测试项目和时间由区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二)文化成绩:
(1)运动成绩被区体育特长生考评小组确定为优秀,确有发展前途的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其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的70%。
(2)运动成绩被区体育特长生考评小组确定为良好,有一定发展前途的招收体育特长生,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其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
(3)对运动成绩被区体育特长生考评小组确定为合格,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要求的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其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区重点中学投档线下10分。
三、学校体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定 组员:陆其华、陈兴华、陈红明
四、监督保证:
学校接受考生及家长的投诉和举报(电话:69983688),教育局监督机构电话:59529831。

嘉定区第一中学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